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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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至29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本次行动是第二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阶段。检查组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双随机”通过电脑随机选取检查学校、随机选择执法人员的方式随机抽出了第一中学、枣园娇子幼儿园、梧桐树小学等辖区内的八家学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对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盒消毒不达标、冷柜贮存不规范、刀具等设施设备清洁不及时、清洁工具摆放混乱、灭蝇灯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查意见,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学校进行行政立案。
接下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的有关要求,中央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